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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經營範圍需要什麼資料

變更經營範圍需要什麼資料
所需資料有: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
4、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會決議;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
5、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6、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或許可證明;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經營範圍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8、變更經營範圍涉及需增加註冊資本的,應提交驗資證明;
9、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髮營業執照。
標籤:變更 經營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