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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經營範圍變更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嗎?

一、個人獨資企業經營範圍變更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嗎?

個人獨資企業經營範圍變更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嗎?

1、個人獨資企業經營範圍變更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十二條公司變更經營範圍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變更經營範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項目的,應當自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准的項目被吊銷、撤銷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屆滿的,應當自吊銷、撤銷許可證、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屆滿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或者依照本條例第六章的規定辦理註銷登記。

2、公司在成立的時候,就需要確定經營範圍等事項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九條 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

(1)名稱;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姓名;

(4)註冊資本;

(5)公司類型;

(6)經營範圍;

(7)營業期限;

(8)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第十六條 公司類型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註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並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

二、辦理企業營業執照經營範圍變更需要攜帶的資料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及複印件(複印件蓋好公章);

2、企業公章;

3、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4、房屋租賃協議;

5、股東會決議;

6、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

7、章程修正案;

8、公司章程。

公司在成立之前,就需要確定公司的名稱、公司的經營範圍等的相關事項,如果在經營期間,公司的經營範圍發生變化,那麼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帶着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等的相關材料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