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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型公司與貿易型公司出口退税的區別

1、認股權證和股份期權不同
製造型公司等的行權價格低於當期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時,應當考慮其稀釋性。計算統賬結合,作為分子的淨利潤金額不變;
而貿易型公司的調整項目為按照本準則第十條中規定的公式所計算的增加的普通股股數,同時還應考慮時間權數。當期發行認股權證或股份期權的,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應當自認股權證或股份期權的發行日起計算。

2、可轉換公司債券不同
對於製造型公司,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分子的調整項目為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已確認為費用的利息等的税後影響額;
而貿易型公司的調整項目為假定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期初或發行日轉換為普通股的股數加權平均數。
3、範圍不同
製造型公司資產包括淨利潤扣除了非經常損益後得到的每股收益。
而貿易型公司資產包括那些一次性的資產轉讓或者股權轉讓帶來的非經營性利潤。
《增值税暫行條例》第二條
《增值税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

製造型公司與貿易型公司出口退税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