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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收購贓物罪怎麼量刑,多次收購贓物罪量刑標準

多次收購贓物罪怎麼量刑,多次收購贓物罪量刑標準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收購贓物罪量刑標準

收購贓物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最高院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指導意見

1、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

1)犯罪情節一般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

2)情節嚴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犯罪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第二十四節 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