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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外商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我國股權投資市場中的重要力量,但目前我國尚未有國家層面的關於外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專門法律法規,僅有地方性法規出台,儘管股權投資領域向來不是產業指導目錄等文件中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資的產業領域,由不同監管機構對私募股權投資領域的不同理解事實上只能按照不同監管機構明文允許的組織形式和程序進行。概括起來,這些形式主要是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外商投資投資性公司、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等形式。

外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目前具有代表性的地方試點文件包括:

(1)上海於2010年12月頒佈的《關於本市開展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試點工作的實施辦法》;

(2)北京於2011年2月頒佈的《關於北京市開展股權投資基金及其管理企業做好利用外資工作試點的暫行辦法》;

(3)天津於2011年10月頒佈的《關於本市開展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及其管理機構試點工作的暫行辦法》;及

(4)深圳市於2012年11月頒佈的《關於本市開展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試點工作的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