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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企業改制政策依據

集體企業改制政策依據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請問集體企業改制政策依據是什麼?

慎重處理集體存量資產的分配問題。存量資產應當由全體在職職工依法進行處置。
2.對於存量資產處置方案、企業改制方案、職工分流安置方案,由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3.依法通知有權參與存量資產處置的所有人員參加企業改制。
4.集體企業共同共有資產的所有者對企業改制方案擁有決定權,企業必須確保企業改制過程的公開、公正、公平,並依法定程序和政策操作。
以上就是有關我國集體企業改制政策依據的內容,我國集體企業改制不是一蹴而就,是一個複雜而又漫長的過程,在存量資產處置和人員分流問題上要因地制宜,堅持“三公原則”,合理安排職工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