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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包有哪幾種情形

轉包有哪幾種情形

轉包和分包是工程建設中的常見現象,這樣可以加快工程的完成速度,但是如果接受轉包和分包的公司並不能及時完成,就會因此產生轉包分包糾紛。所以,在轉包和分包的時候要諮詢檢查公司的資質。分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單位將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一部分依法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單位的行為,該總承包人並不退出承包關係,其與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不得行政複議的情形有哪幾種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複議:

  (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二)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三)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徵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八)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九)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卹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放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綜上所述,對所有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都可以提起行政複議,沒有任何限制,不論具體行政行為影響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何種權利都可以申請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