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餐飲入股合作協議書通用版

餐飲入股合作協議書通用版

餐飲入股合作協議書通用版

甲方(合夥人):身份證號碼:住址:乙方(合夥人):身份證號碼:住址: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鑑於甲X雙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__________餐飲品牌,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營宗旨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三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1、甲方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 乙方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_______________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雙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合夥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四條 財務管理 1、統一財務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須經另一方股東或股東代表簽字確認方可憑票實報實銷;私事費用、私人開支、其它股東或股東代表不知情的公事相關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公事報銷、進、銷、存、所有相關業務收入、支出費用做帳必須憑原始單據、憑證方可報銷,以備股東隨時查閲。 2、有關本餐廳發展性決策、大的財務動用,必須經雙方最高直接股東協商決定同意並簽字認可方可有效執行。 3、如本餐廳經營盈利則按股東實際持有股份來分紅。 4、如本餐廳發展需要、或融資新增股東必須經原創股東協商簽字方可執行,有關本餐廳發展性決策、大的財務動用必須經過股東大會通過,股東大會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來通過決議,方可執行,否則視為無效處理。 5、股東管理者代表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6、共同投資人可以對股東管理者代表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7、 在管理現金及備用金時,不得挪作他用,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 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 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 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 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 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 第三人轉讓, 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 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X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禁止行為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户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____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 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本協議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甲方: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