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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發行股權眾籌

證券發行股權眾籌

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凡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也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在中國境外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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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眾籌平台

眾籌的魅力在於,集眾人之力,眾人之財,共同完成某件事情。不可避免的是,股東人數會比較多。但我國法律法規對股東人數有明文規定,有限合夥公司股東人數不可超過50人,非上市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不得超過200人。如何在不觸犯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如何處理投資者股權問題成為了風險之一。

1、選擇委託持股,由某一個實名股東持有他人股權,並且在工商登記裏中體現出該實名股東的身份。而這極有可能項目公司及實名公司不認可眾籌股東的身份。因此,代持股人的信用及身心安全,是眾籌股東所關心的。

2、選擇有限合夥公司持股,將五十個眾籌股東作為這個有限合夥公司的投資人,把資金投入有限合夥公司;然後,有限合夥公司把這筆款再投入項目公司,由持股平台作為項目公司的股東。此種方法,只適用於無上市預期的公司,對於即將上市的項目公司卻是行不通的。

因此,進行股權眾籌融資時,需要進行細緻的股權架構設計,既要保證投資人的投資行為合法化,又要保證未來企業上市時股東數量適當。在防範股權架構風險上,認為企業主體公司儘可能不採用眾籌的方式,在子公司或者門店上可以採用眾籌方式,將眾多的投資人鎖定在股權架構的底端,並承諾未來企業上市時進行股權回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