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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一般納税人税務流程

辦一般納税人税務流程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公司作為企業法人,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所以應當有權自主決定在什麼領域中從事經營活動。因此,公司的經營範圍,不應當內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確定或指定,而是應當由公司自行確定,是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本要求的。公司經營法規是約束公司經營行為,保證市場平穩運行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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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一般納税人税務年檢還有嗎

 在2005年之前是需要的,之後就不需要年審了。因為增值税暫行條理實施細則規定,經認定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企業不得再轉為小規模納税人,所以,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證書就不再進行年審。  2005年之前,在每年3月1日或税務機關規定的年檢開始之日前已被認定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的納税人,應在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或税務機關規定的時間內參加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年檢。其步驟(一)每年年檢開始前,一般納税人應到主管税務機關領取《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年檢申請審核表》(以下簡稱《年檢申請審核表》),按申請表中各欄目逐項填寫完畢,簽字蓋章。(二)納税人將填寫好的《年檢申請審核表》送交主管税務機關,並提供以下資料:1.國税税務登記證件副本;2.年度財務決算報表;3.增值税專用發票使用情況表(年度彙總);4.主管税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三)主管税務機關對納税人提供的《年檢申請審核表》及上述資料,按規定進行審核,作出年檢結論,以書面形式通知一般納税人,並將《年檢申請審核表》(其中一份)、國税税務登記證件副本、年度財務決算報表等資料退還給一般納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