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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税該如何徵收

(一)契税:(基準税率3%優惠税率1.5%和1%買方繳納)徵收方法:按照基準税率徵收交易總額的3%,若買方是首次購買面積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繳納交易總額的1%,若買方首次購買面積超過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則繳納交易總額的1.5%。

房屋交易税該如何徵收

(二)營業税:滿五年的普通住房(證載面積小於144平米且單價低於5000元)免徵營業税,滿五年的非普通住房(證載面積大於144平米或單價高於5000元)徵收差額(現評估價與原購買價之差額)5.65%營業税;不滿五年的普通住房及非普通住房徵收全額5.65%營業税。

(三)土地增值税:按成交價1%繳納。賣方承擔。

(四)個人所得税:房屋賣房人取得房屋產權證不滿五年以內銷售,按成交價與原成交價差價20%徵收所得税,房屋賣房人取得房屋產權證滿五年以後銷售可免徵所得税。

(五)印花税:按成交價萬分之十徵收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六)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築面積6.00元∕㎡交納,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七)房屋產權登記費:按件每件80元交納,買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