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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立案的條件是什麼

各個行政部門不同的管理機構其管轄範圍也是不同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簡稱工商局就是政府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對於在其管轄範圍內出現了違法行為,工商局是可以立案辦理的,但是工商局立案的條件是什麼?下面本站小編就整理了這方面的相關內容。

工商局立案的條件是什麼

工商局立案的條件是什麼

鑑於工商行政執法領域廣、案件類型多、遇到的情況比較複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未對立案條件作出具體規定。不過,《刑事訴訟法》對刑事案件立案條件是有規定的。《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參考《刑事訴訟法》有關刑事立案的規定,工商機關行政處罰立案的基本條件應當是:有理由認為存在違法事實需要予以行政處罰,且屬本機關管轄範圍。具體來講,工商行政處罰立案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是存在涉嫌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或規章且相關法條設定了行政處罰的行為。此因素最為關鍵。經初步調查證明存在違法嫌疑時,才應當立案;經初步調查有確鑿證據證明不存在違法行為的,不能立案。涉嫌違法,只要求有初步證據,不要求證據確鑿。

二是辦案機關具有管轄權。具有管轄權是實施行政處罰的前提。首先,涉嫌違法行為應當屬於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管轄事項。如屬於其他行政機關專屬管轄事項或者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機關的,則工商機關不應立案。如,對生產、銷售假藥劣藥的行為,就屬藥品監管部門的專屬管轄事項,工商機關不得立案。其次,涉嫌違法行為應當屬於承辦案件的工商機關管轄範圍。《行政處罰法》第二十條規定:“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管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工商機關予以立案的,除涉嫌違法事項屬辦案機關管轄事項外,還應初步核查確定違法行為發生地屬於其管轄區域。

三是違法行為仍在行政處罰追究時效內。《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對自發生之日起超過兩年才被發現的違法行為,除符合法律的特別規定外,工商機關不應立案。

四是不違反一事不再罰款原則。《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因此,其他行政機關對當事人同一違法行為已作出行政處罰或在先立案的,辦案機關不應再立案,但辦案機關依法需要對當事人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等其他行政處罰的除外。

五是初步調查中未發現存在其他依法應當不予處罰的情形。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護人加以管教;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但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查中已經確認存在依法應當不予處罰情形的,無需立案。

六是不能適用簡易程序。如果案件能適用簡易程序查處,就無需立案。

從上面我們可以得知,工商局立案的基本條件必須是在其管轄範圍內的違法行為,且需要進行行政處罰,在這之下還有六大立案的條件,若是超出了工商局管轄範圍,其違法行為自有其他機構處理,若你對此還有什麼疑問,可以諮詢相關律師。

標籤:工商局 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