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人的權利是怎樣的
一、商標註冊人的權利是怎樣的
商標註冊人的權利主要是指對註冊商標所享有的專用權。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對該註冊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商標專用權應當包括:
1、使用權:商標註冊人有權在其註冊商標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該商標,在相關的商業活動中使用該商標。
2、獨佔權:商標註冊人對其註冊商標享有排他性的獨佔權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擅自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3、許可使用權:商標註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形式,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
4、禁止權:對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擅自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行為,商標註冊人有權予以制止。
5、設立抵押權:商標註冊人有權在經營活動中以其註冊商標設立抵押。
6、投資權:商標註冊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依照法定程序將其註冊商標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投資。
7、轉讓權:商標註冊人有權通過法定程序將其註冊商標有償或者無償轉讓給他人。
8、繼承權:商標作為無形財產,可以依照財產繼承順序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二、商標的有效期是多久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註冊商標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有效期期滿之前12個月可以進行續展並交納續展費用。每次續展有效期仍是10年。續展次數不限。如果在這個期限內未提出申請的,可給予 6 個月的寬展期。若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續展註冊的,商標局將其註冊商標註銷並予公告。
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加上商標有效期期滿後的寬限期6個月。也就是説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零六個月。
商標註冊人必須要嚴格按照商標法正確使用該註冊商標,不能擅自進行修改,如需修改商標註冊人名義或地址等其他註冊事項,必須要想商標局提出變更申請。如果是修改商標圖樣或顏色,必須要重新遞交商標註冊申請。
-
臨時工合同到期要寫辭職信麼
臨時工作為我國社會上一類勞動者,其合法權益同樣受到我國的法律保護。但這類人員在離職時,我國的法律都有哪些詳細的規定呢。下面小編就臨時工合同到期要寫辭職信麼,這類勞動者辭職的相關問題為大家進行詳細的解答。勞動合同到期就終止了,無需勞動者提前寫辭職信。...
-
酒店個人辭職報告範文
辭職報告也稱為辭職申請書,是個人離開原來的工作崗位時向單位領導或上級組織提請批准的一種申請書,是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實用文體。《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4條明確規定:“當事人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這種“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正常而便捷的方式就是遞...
-
考上事業單位後辭職報告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
-
辭職報告去當兵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簡稱,是指公安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依靠羣眾,運用行政手段,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社會生活正常進行的行政管理活動。治安管理的任務主要有四方面,維護社區治安秩序維護社區治安秩序;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