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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排水管道分包合同

污水排水管道分包合同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給排水管道



    1、基本要求


    (1 )給排水管材、管件的質量必須符合標準要求,排水管應採用硬質聚氯乙烯排水管材、件。


    (2) 施工前需檢查原有的管道是否暢通,然後再進行施工,施工後再檢查管道是否暢通。隱蔽的給水管道應經通水檢查,新裝的給水管道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加壓試驗,應無滲漏,檢查合格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3) 排水管道應在施工前對原有管道臨時封口,避免雜物進入管道。


    (4 )管外徑在25mm以下給水管的安裝,管道在轉角、水錶、水龍頭或角閥及管道終端的100mm處應設管卡,管卡安裝必須牢固。管道採用螺紋連接在其連接處應有外露螺紋,安裝完畢應及時用管卡固定,管材與管件或閥門之間不得有鬆動。


    (5) 安裝的各種閥門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便於使用及維修。


    (6 )所有接頭、閥門與管道連接處應嚴密,不得有滲漏現象,管道坡度應符合要求。


    (7)各種管道不得改變管道的原有性質。


    2、驗收要求和方法


    (1) 管道排列應符合設計要求,管道安裝應固定牢固,無鬆動,龍頭,閥門安裝平整,開啟靈活,出水暢通,水錶運轉正常。採用目測和手感的方法驗收。


    (2 )管道與器具、管道與管道連接處均應無滲漏。採用通水的方法,目測和手感的方法檢查有無滲漏。


    (3 )水管安裝不得靠近電源,水管與燃氣管的間距應不小於50mm。用鋼捲尺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