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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親屬間買賣可以取公積金嗎?

目前來説,隨着經濟的飛速發展,全國各地的房價也是居高不下。很多地方為了緩解購房壓力。出台了許多相關政策。例如,公積金政策就是其中一種。在這項政策的實行過程中就有人遇到這樣的情況和疑問:如果我把自己的房子賣給自己的子女,又或者我購買我父母的房子,這時,還可以提取到公積金嗎?下面就由小編來解答您的問題。

直系親屬間買賣可以取公積金嗎?

直系親屬間買賣可以取公積金嗎?

首先。我們要明確這種買賣實在什麼關係下進行的。在法律中有明確規定:直系親屬是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也就是説,爸爸媽媽,兒子女兒,爺爺奶奶,孫子孫女這些都歸屬於直系親屬範疇。

公積金的提取又涉及到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其中明確説明,職工如果想要提取公積金,必須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比如:

1、對用來自己居住的房子進行這些行為,如買房,建房,整修房屋等。

2、自己住的房子買的時候貸了款,需要歸還這部分債務的。

3、現在住的房子並不是自己購買,而是租賃的。家裏的工資又付不起。

4、屬於退休離休人員,不在國內居住的,死亡的,享受低保的,沒有勞動能力的等等其他規定情形的。

凡是符合上面所述條件的,即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大家可以看到,上面所述條件中,並沒有明確説明,如果直系親屬之間買賣是否能提取公積金。但也並不代表就不可以。畢竟,每個地方的具體政策,又是不盡相同的。大家如果想要了解當地的公積金具體政策,還是需要到相關部門做具體詳細的諮詢。以保證有效性與時效性。下面,小編就以廈門為例説明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提取公積金,而買賣又是在直系親屬關係下進行的。

在廈門,只要職員是屬於第一次購買自己使用的住房時,而購買住房的行為,又是與直系親屬相關。那麼,是完全可以提取到公積金的。不過,大家需要注意的是,與之前的條款不同。這時公積金的使用有了一定的限制。

第一、公積金用來付款只能支付購買房子的錢,而不是貸款的錢。

第二、公積金的提款金額是有限制的,一般要低於買房子的錢。

第三、公積金本身餘額是一定的,提取時要注意不可以超過餘額數目。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