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公積金還貸款夫妻共同財產嗎

公積金還貸款夫妻共同財產嗎

公積金還貸款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住房公積金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哪怕它只在一個人的賬户裏。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是需要按照法律規定就行分割的。

二、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為中國內地的一種用於住房的社會福利。它屬於職工基本福利“五險一金”中的“一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以及裝修自住住房。繳存分為兩部分,即職工個人繳存部分和所在單位繳存部分,兩部分數額相等,均匯入個人帳户;繳存之後全部歸屬於職工個人所有,並設有個人住房公積金專門個人帳户。個人繳存比例不低於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可以向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利率較商業貸款利率低。但職工在繳存公積金期間,非《公積金管理條例》中所明示的原因外,不得提取公積金。

我國《婚姻法》中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對這一問題進行了解釋,指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共同所有的財產’:

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因此,根據以上規定可知,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公積金屬於共同所有的財產,在離婚時,按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生活中公積金的還貸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國家的有關的規定的在此類問題的處理上有着明確的規定的,所以在具體事情的處理上的需要自己進行一定的資料收集,否則自己的問題解決就會存在一定的難度,但是更為關鍵的就是自己有着積極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