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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有哪些

一、提取條件房屋類: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有哪些

1、非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

2、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 租房自住月租金超過家庭月收入15%的

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條件

第一,職工連續足額繳存滿三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積確定提取額度。

二、提取材料

1、申請人及其配偶身份證

2、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關聯的活期儲蓄存摺、儲蓄卡);

3、結婚證或婚姻證明;

4、當年度月還款憑證(須有最新貸款餘額、剩餘期限等貸款信息,貸款銀行蓋章確認);

5、借款借據或個人貸款支付憑證(借款合同裏借款期限、借款金額、利率等貸款信息齊全的可不提供)。

6、根據不同提取情形,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三、提取流程

1、攜帶提取材料,前往肇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購買自住住房貸款的”和“建造自住住房貸款的” 的,經肇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前台掃描錄入系統併成功辦理提取業務。

3、在管理部門申請簽定《肇慶市住房公積金自動劃轉提取委託協議書》,簽約時,本人須到場。

4、成功簽約後,提取信息不發生變化的,按約定每一週年進行自動轉扣。

提取額度提取額度計算方式説明:

1、繳存人及其家庭成員、購房聯名人以同一套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合計其提取額度。

2、提取住房公積金涉及家庭成員或婚前婚後情形的,應當提供家庭成員的身份證、結婚證、户籍簿等證明材料。

3、首次提取與提前還貸提取的金額與額度的差額,其後可以追溯,兩種情形分別只能追溯計算一次(該房已出售的不能追溯)。(注:由於新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系統的原因,此項業務開展時間另行通知)

四、提取時間

1、一個公積金年度內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間隔滿十二個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購房合同、協議簽訂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頒發之日1年內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

3、購買二手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同一套房在一年內憑該套房最多隻能提取一次。

4、自動劃轉提取時間間隔:每人每一週年一次,系統每天對符合條件的個人賬户進行自動劃轉提取處理。

在關於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有哪些的問題中,我們可以看出,在國家政策中,關於公積金的提取條件正在逐漸放寬鬆,根據最新的消息,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三個月就可以提取,但是需要注意的問題是,住房公積金一年只能提取一次,希望大家能多參考以上的關於流程和提取時間等問題,避免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