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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物業公司做了五天,不想幹了,可以直接走嗎

在一家物業公司做了五天,不想幹了,可以直接走嗎
律師解析:物業公司即使不再在小區內服務了,在臨走前也得完成資料的交接工作,否則,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責任
在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時,建設單位應當向物業管理企業移交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在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時,建設單位應當向物業管理企業移交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四)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將上述資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