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2021公租房條件包括哪些?
一、青島公租房條件包括哪些?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佈。
二、什麼是公租房
1、所謂公租房是為了讓住房有困難人羣能夠生活的好,租房壓力小些而設立的。其宗旨是為住房困難的人員,提供經濟適用的房屋。需要強調的是公租房是歸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的,而是不歸個人所有的,公組房的價格一般價格比較便宜,低於市場價格。
2、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羣體等。公共租賃房有規劃合理、配套完善等優點,但在實際使用中也存在户籍、租金等問題。
(一)申請公共租賃房應滿足的條件:
1、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户口(非本市户籍的市、區政府引進的特殊專業人才和在當地工作的全國、省、部級勞模、全國英模需提供暫住證);
2、中低收入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
3、家庭資產核定不超過20萬元;
4、無住房家庭;
5、未承租或居住直系親屬在本市區內的住房;
6、住房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配租的外來務工及新就業大學生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新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後三年內就業;
2、外來務工人員須持有本市城鎮暫住證,並居住一年以上的家庭(或個人);
3、已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4、收入穩定,有能力支付承租公租房租金;
5、無住房;
6、未承租或居住直系親屬在本市區內的住房;
7、住房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在現實生活當中存在着公租房,公租房相對於普通的租房居住是具備一定的優惠條件的,優惠政策條件表現在各個地方都有一定的差異,主要是由當地的政府根據實際情況來制定相應政策的,但是從總體上來説需要具備的條件當中,必須是經濟住房方面存在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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