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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未到期退租付多少違約金?

一、房屋未到期退租付多少違約金?

房屋未到期退租付多少違約金?

按照合同中的約定來計算。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方違反合同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於違反合同而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一般來説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法律、法規雖規定了違約金的數額、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許當事人自行協商,或規定當事人的約定優於法定的違約金。

對於房屋租賃中的違約,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的比例的,只要和實際損失對比不是過高或者過低的話,法院一般會參照約定的比例執行。房屋租賃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有以下權利: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繼續履行。不要求繼續履行的,可以要求退還剩餘租賃期間的費用。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損失包括:店鋪裝修費用剩餘租期的攤銷額;貨物及預期收益的損失;以及其他可確定的損失等。

二、房屋租賃合同未到期終止合同如何避免支付違約金

1、可以要求甲方開具房屋出租發票,税金在合同中未約定,應由出租方(甲方)承擔。乙方若要終止合同且不想承擔違約金,只能拖欠房租,因房租支付期限沒有明確約定,待甲方與協議終止合同,免除違約金。但甲方若走訴訟,違約金基本免不了的。

2、房屋租賃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有以下權利: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繼續履行。不要求繼續履行的,可以要求退還剩餘租賃期間的費用。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損失包括:店鋪裝修費用剩餘租期的攤銷額;貨物及預期收益的損失;以及其他可確定的損失等。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要想終止租賃合同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合同的話,必須要和對方友好的協商,雙方能夠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話,自然的不存在違約責任,否則的話必然是需要按照合同當中約定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