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備案需要哪些手續
房屋租賃2.99W
律師解析:房屋出租備案需要的手續是:
租賃雙方在合同訂立後三十日內持身份證明、房產證明、租房合同、備案登記申請表到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申請登記;
租賃工作人員審查監證後簽署初審意見;
進行二審審查,簽署二審意見;
交納規定税費,發放《房屋租賃登記證》。法律依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後三十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租賃登記備案。
第十九條
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內容發生變化、續租或者租賃終止的,當事人應當在三十日內,到原租賃登記備案的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變更、延續或者註銷手續。
租賃雙方在合同訂立後三十日內持身份證明、房產證明、租房合同、備案登記申請表到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申請登記;
租賃工作人員審查監證後簽署初審意見;
進行二審審查,簽署二審意見;
交納規定税費,發放《房屋租賃登記證》。法律依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後三十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租賃登記備案。
第十九條
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內容發生變化、續租或者租賃終止的,當事人應當在三十日內,到原租賃登記備案的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變更、延續或者註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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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權人可以出租房子嗎
律師解答:不可以。律師解析:居住權人一般不可以出租房子。居住權是指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設施佔有、使用的權利,具有人身專屬性。居住權人不屬於該房屋的所有權人,對該房屋不具有所有權,無權對房屋進行租賃收益,居住合同中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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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定期限承租人可隨時解除租賃關係嗎
律師解析:1、可以。2、合同未約定期限的,該合同就屬於不定期合同,承租人自然是可以隨時解除租賃關係的。3、除非租賃合同中另有約定,則按約定進行。4、當事人隨時解除合同的,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條租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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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給員工租房合同如何寫明
律師解析:單位給員工租房合同應寫明:1、單位名稱與員工名稱以及相關基本信息;2、房屋的位置、面積、裝飾及設施;3、房屋用途;4、租賃期限;5、租金數額及交付方式;6、房屋維修責任;7、裝修的約定;8、轉租的約定;9、解除合同的條件;10、違約責任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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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租房合同如何寫
律師解析:租客不想繼續租房子的時候,可以和房東商議解除租房合同。在雙方籤的解除租房合同協議書中,要明確雙方解除租房合同是處於自願,並且對租金、水電費情況進行核實,並規定結清方式和時間。這份協議經雙方簽字後,就具備了法律效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