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到期裝修怎麼算
對於租賃合同終止,裝修、裝潢物的處理,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確規定:
(一)非產權人在使用他人的財產上增添附屬物,財產所有人同意增添,並就財產返還時附屬物如何處理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二)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能夠拆除的,可以責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價歸財產所有人,造成財產所有人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
(三)裝修物構成附合時,其歸屬適用添附制度解決。
對於租賃合同正常終止,按房屋裝修的現存價值為參考給予適當補償;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終止,應根據違約責任原則,由出租人按裝修的現存價值予以全額賠償;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終止,裝修利益不能享有是承租人自己的違約行為造成,這種損失應由承租人自己承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
門面籤合同一年可不可以退租
律師解析:可以退租的,租房合同沒有到期而解除合同,提出解除方要承擔違約責任與損失賠償。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因為承租方提出中止合同而押金不退”的話,則應退返押金。押金是否退還則要從三個方面考慮:一是合同約定的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是否約定了押金的退返事項)...
-
租賃合同中哪些情形不算違約
律師解析: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條件下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賃協議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約收回租賃房屋。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難,可與承租人協商收回租賃房屋;3、屋承租人故意、或者過失將所租房屋損壞、改變房屋用...
-
意外造成他人死亡會懲罰嗎
律師解析:違法建築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處理如下:出租人就未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違法建築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房屋應當予以返還,同時酌情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應當認可之前的履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
-
租房到期後合同應該咋樣辦理
律師解析:租房合同到期後合同是可以續簽的,當然如果説雙方當事人都不願意續簽的話,那麼就可以解除這樣的一種租房合同關係,日後的話是可以重新進行房屋租賃的,如果要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話,那麼需要在租賃期屆滿之前三個月提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