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糾紛的起訴流程是什麼?
租房糾紛的起訴流程是什麼?
1、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如果買方當時並不清楚賣方的這套房子是租賃給了別人的,在辦理了產權變更手續之後才發現這套房子一直是租客使用的,這種情況下,買方不能追究租客的責任,也不能直接讓租客搬離,租客和買方都可以同時追究原房東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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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定期限承租人可隨時解除租賃關係嗎
律師解析:1、可以。2、合同未約定期限的,該合同就屬於不定期合同,承租人自然是可以隨時解除租賃關係的。3、除非租賃合同中另有約定,則按約定進行。4、當事人隨時解除合同的,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條租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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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租賃合同糾紛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訴僅要求承租人償付所欠租金並支付滯納金的,法院一般應予支持,滯納金按合同約定的標準計算;若合同約定的滯納金標準過高而顯失公平,應以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標準(日萬分之四)確定承租人應付之滯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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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租賃合同的租金逾期應該如何認定
律師解析:如果承租人沒有按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租金的;認定為租金逾期支付。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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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中介應該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律師解析:房產中介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分別有提供與訂立合同有關的真實情況的責任;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報的證據;法定或約定的其他義務等。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