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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的注意事項

佛山市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的注意事項

説到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相信大家都會有所耳聞吧,這是一種比較有效的管理合同的制度,但是各個地區是有一定的差距的。那麼,佛山市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的注意事項有哪些呢?房屋租賃合同必須登記備案才能生效嗎?下面,小編會為大家帶來相關知識的介紹。

一、佛山市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注意事項

1、出租房屋具備合法房產權或經營管理權的,給予辦理房屋租賃登記。

2、出租房屋不具備合法房產權或經營管理權,只具備土地租賃合同及居(村)委會證明的,給予辦理房屋租賃備案。

3、有以下情形的,應同時提交相關證明:

① 房屋已做抵押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出租證明;

② 屬共有產權房屋的,應提交其他共有產權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③ 轉租房屋應提交原房屋租賃合同及產權人同意出租證明。

4、出租屋無論由屋主本人管理還是委託他人管理,直接管理人都必須具備履行綜合管理責任的能力。

5、用作出租的房屋必須具備有水、有電、有廚房和衞生間等基本的生活設施,房屋建築、消防設備、出入通道等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規定,並且出租面積必須達到單獨1人居住不少於5平方米、2人以上居住人均不少於3平方米。

6、對於經營性用房來説,簽訂、變更、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內帶着相關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而住宅用房,暫可不備案,但為有效保護承租人的權益,最好還是登記備案,否則就可能發生出租人同時將房子租給別人的情況;同樣,出租人也面臨着承租人非法將房子租給別人的風險。在北京的出租人得注意了,凡是在北京範圍內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區、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託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租賃服務站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區的人或者外國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備案了。

二、房屋租賃合同必須登記備案才能生效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司法解釋》明確規定: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同時又尊重當事人的意願,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綜上所述,關於佛山市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我們要注意,如果雙方之前約定好只有備案了才有效的話,是必須要進行備案的,否則,只要合同簽訂了,合同就生效,而且,在進行備案的時候,我們要提供合同、產權證明等材料,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江門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