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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回購協議書怎麼寫?

安置房回購協議書怎麼寫?

我們都知道政府為了更好的提高城市的發展,也大量的引進商人進來修廠房,或者修建商業房,那麼這樣的話可能就會遇到拆遷房子,被拆遷房子的人就可以得到政府為他們修的安置房,因有人的安置房可能會有幾套,用不完那麼多,那政府就想出了一個回購計劃,可以讓多餘的房子進行出售,那就來了解一下安置房回購協議書怎麼寫?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一、安置房回購協議書怎麼寫?

甲方:

乙方

(一)、回購範圍:乙方按土地出讓合同要求標準建設安臵商業房,政府按約定的為準,建成後政府全部回購。

(二)、回購房單體設計方案報送甲方審查簽署確認後,乙方報市規劃部門審批,並負責按規劃實施。

(三)、回購價格:政府回購商業房價格均為元/平方米,政府回購安臵房之外的建築面積產權全部歸乙方所有。

(四)、乙方堅持高標準規劃、高品位建設安臵房,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五)、乙方的建設項目工程招投標應符合市政府關於招投標的相關規定,由甲方配合在市招投標採購交易中心完善相關的手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簽證方:年月日

二、拆遷安置房能買賣嗎?

安置房與一般的商品房不一樣,安置房能不能買賣首先要看該房屋是否取得了產權,另外,還需要看當地政府對安置房有沒有限制出售的規定。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户,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範之外,還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遷安置房取得房權,並且沒有規定限制對外出售,或者限制轉讓的期限已滿,這樣的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沒什麼區別,這樣的安置房可以買賣。按《民法典》規定,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拆遷安置房,房屋屬於不動產,不動產產權以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為準,沒有登記備案的,除法律特殊規定的情形外,不具有民法典上的產權效力。也就是説此類安置房還沒有取得房產權,對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即使簽訂附生效的買賣合同,期間風險也很大。

拆遷安置房買賣的風險:

1、家庭成員內部可能對拆遷安置房的分配有異議,萬一協商不成,可能會起訴到法院解決,最終確定的合法權益人是誰還無法確定;

2、無產權的拆遷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證;

3、因交易時間漫長,房價變動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為謀取更大利益,將房屋房價賣給他人,並在過户交易前先行過户給他人,那麼購買方就得不到房屋的產權,只能主張債權了;

4、在房屋過户前,也有可能會因出售方自身債務糾紛,導致房屋被債權人申請法院查封。

綜合上面所説的,安置房的回購也是政府為了羣眾推出的新政策,政府的回購也讓羣眾的風險降低了很多,因此,安置房回購協議書怎麼寫?可以到當地的政府去問一下,因為各個地方的政策不同,寫的方式有可能也不一樣,內容也可能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