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和定金的區別有哪些
押金是指一方或者第三人交付一定金額或者等價物給對方,擔保的實現。和定金一樣,都是擔保,都可以衝抵價款或者收回。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
1、性質不同。押金是一種質押擔保,定金是金錢擔保;
2、交付時間不同。押金可以在合同訂立前、中交付,其本質上不具有預先支付的特點,而定金需要在履行前交付;
3、訂立人不同。押金可以是當事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而定金是當事人之間的擔保;
4、交付上後的所有權的不同。押金在交付後,交付人依然擁有所有權,接收人只是臨時佔有,做質押,而定金在交付的時候所有權轉移至接收人;
5、數額不同。押金沒有規定,從當事人的約定,並且可以高於價款,而定金為20%的數額,並且不能高於標的物價款;
6、是否適用罰則的不同。押金無所謂罰則,交付人不履行義務,無權收回押金,接收人不履行合同,不承擔雙倍返還的責任(同樣區別於預付款,如果交付一方違約,預付款是要返還的;而押金就不返還了),而定金則適用定金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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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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