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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過户買方用拿離婚證嗎

房產過户買方用拿離婚證嗎
律師解析:需要,買方需要提供的資料
1、身份證(夫妻雙方)、暫住證(外地人口);
2、户口本(夫妻雙方);
3、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喪偶證明、單身證明);
4、收入證明或償債能力證明(單位出示);
5、所在單位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單位出示);
6、學歷證明(大專以上提供);
7、申請人的貸款銀行活期存摺。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