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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讓是否要辦公證

一、房屋轉讓是否要辦公證

房屋轉讓是否要辦公證

房屋轉讓是指房屋的所有權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屋轉移給他人的行為。公證不是所有房屋轉讓的必經程序,但是有些房屋所有權轉移必須辦理公證手續。

司法部、建設部聯合發佈的《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聯合通知》中規定,以下幾種事項必須辦理公證:

1、繼承房產,應當辦理“繼承權公證書”;

2、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處分房產的遺囑未經公證。在遺囑生效後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受益人可根據遺囑內容協商簽訂遺產分割協議,經公證證明後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3、贈與房產,應當辦理贈與人的“贈與公證書”和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雙方共同辦理“贈與合同公證書”;

4、有關房產所有權轉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為,必須辦理公證證明;

除以上列舉需辦理公證的外,其他的房屋轉讓許可不必辦理公證即可轉讓,但是房屋轉讓必須有書面協議(合同),按照規定持有關的件辦理轉户手續後,房屋產權才發生轉移。

二、如何辦理房屋轉讓公證

當事人申請辦理房產轉讓公證,應攜帶房產轉讓合同,填寫房產轉讓合同公證申請表,並向公證機關提供有關材料。

轉讓方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轉讓方為個人的,提供個人身份證件,如居民身份證、護照等;

2、轉讓方為法人組織的,提供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

3、代理人代為辦理房產轉讓合同公證的,委託代理人須提供授權委託書,其他代理人須提供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4、市房地產權管理處核發的(房地產證);

5、全民所有制法人組織轉讓房產的,提供該法人組織的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轉讓房產的批准文件;“三資”企業和“內聯”企業法人轉讓房產的,提供載有董事會一致同意轉讓房產的書面決議(會議記錄);

6、公證機關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受讓方應當提供的有關材料,與“房產買賣合同公證”中購買方提供的材料相同。

日常生活中的房屋轉讓原因有很多,因買賣而轉讓房屋時,雖然不是必須要辦理公證,但為了避免以後發生糾紛以及交易的安全性,建議當事人還是辦理房屋轉讓公證。以上就是對房屋轉讓是否要辦公證的解答,要是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標籤:房屋 轉讓 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