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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加名字

房產證加名需要區分不同情況來看,大致有三種情況,有房有貸,有房無貸,以及無血親關係,無配偶關係的房產證加名字。
我們來看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配偶加名字,首先需要帶好三證,也就是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以及相關複印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來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種情況,是有房有貸配偶加名字,需要先去銀行辦抵押變更手續,再按照上面我所説的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的情況來進行辦理。
第三種情況,如果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緣關係,需要在房產上加名字,這種情況比較複雜,因為這種情況需要按照房屋買賣的流程來進行辦理。
房產證加名字的流程,除了上面所介紹的情況以外,具體還可以分為婚前的、婚後的、加父母的、加兒女的情形等等比較複雜,建議到當地的房產交易中心進行詳細的諮詢瞭解。您能夠了解到最新的、最及時的國家政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房產證加名字

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34條的規定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辦理房產證所需材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