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徵收魚塘水面的賠償
漁民養殖魚塘是不僅靠人養殖也需要靠天養,由於近幾年氣候的不穩定,導致魚塘養殖收益受損。因此,國家為了維護漁民的利益,同時為了騰出魚塘作為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於是給予國家徵收魚塘水面的賠償。下面,由本站為您做詳細的介紹。
一、國家徵收魚塘水面的賠償
魚塘按養殖水面積補償是算水面的面積進行補償。
徵地補償費是指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時,按照被徵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被徵地單位的補償各項費用。包括耕地補償費及其他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包括各類建築物、構築物拆遷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多年生林木補償費、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等。現在國家並未制訂全國土地徵用補償統一標準。
2、要看有無相應的營業執照或納税證明。
3、要有無相應投入的證據。
只有在上述情況明確的情況下,對你談判才是有利的。至於補償,各地即使有所謂的標準,也是相當地低的,徵地拆遷談判是一個綜合性的對話,需要考慮上述情況以及拆遷的原因,投資人等等情況。
二、相關法律條文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規定,即使魚塘承包期已到期,你仍可得到魚塘魚苗補償及魚塘上屬於你的附着物(如臨時搭建的房屋等)等相應補償,具體補償標準按你所在地區的具體標準確定。
魚塘的補償:拆遷補償分為幾部分,一是對地的補償,二是地上附着物的補償,最低是建築成本價,三是因拆遷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四是合理的搬遷費用。
通過上面小編對國家徵收魚塘水面的賠償,相信您對賠償有了清晰的認識。從文中我們可以得知徵收魚塘水面的賠償是核算水面的面積進行補償。其次,徵收魚塘水面的賠償按照養殖的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封頂為十五倍。希望本文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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