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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以後建的房屋屬於違建嗎

08年以後建的房屋屬於違建嗎
律師解答:是的。律師解析:是的。
不會被拆除的違建有:
1、強行拆除會影響重要建築物主體安全。
這種違章建築可以不用強拆。
2、根據現有的拆除技術條件無法將其拆除。
3、該違建被強拆後損害了公共利益。
4、後期通過補辦手續通過了審批,或者已經改正違章建築的情況。
5、該建築是在2008年《城鄉規劃法》實施之前建造。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
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
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