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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買房算共同財產嗎

用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買房算共同財產嗎

一、用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買房算共同財產嗎

不算,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後購買房產的,是婚前財產在婚後的形式轉化,不影響該財產的性質,其價值取得始於婚前,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

因此,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全額購置的房產或者其他財產,仍然屬於婚前財產,如果對方沒有出資,不能主張房產份額。但如果一方以婚前財產付首付,婚後共同還貸的,則該房產對應的升值部分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假如夫妻雙方對於財產的歸屬有約定,則應當依照約定處理。夫妻雙方可對財產進行書面約定。夫妻可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二、夫妻共同財產有什麼特徵

第一,夫妻共同財產所有權的主體,只能是具有婚姻關係的夫妻。無效婚姻、非法同居或通姦的男女不能作為其主體。

第二,夫妻共同財產所有權的取得時間,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被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從同居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戀愛或訂婚期間,不屬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分居或離婚判決未生效的期間,仍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第三,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包括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但特有財產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所謂“所得”,是指對財產所有權的取得,而非對財產必須實際佔有。如果婚前已取得某財產所有權(如繼承已開始),即使該財產在婚後才實際佔有(如婚後遺產才分割),該財產仍不屬夫妻共同財產。相反,如婚後取得某財產權利,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未實際佔有,該財產也屬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共同財產優先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

用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買房不算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必須是具有婚姻關係的夫妻,而不是同居的男女,認定夫妻共同財產,要考慮時間問題,還要考慮財產來源,結婚之後獲得的財產,才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雙方共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