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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算不算非法集資,高利貸算不算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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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算不算非法集資,高利貸算不算非法集資?

現在大家都知道了非法集資的危害性,唯恐避之而不及,但反觀有些情況並不是非法集資,確誤認為非法集資。因此,實際上大家對非法集資並不是特別瞭解,某些籌集資金的行為是屬於我國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的。那麼,押金算不算非法集資,高利貸算不算非法集資?小編在下文舉了兩個常見的例子為大家詳細解答。

一、押金算不算非法集資

收取押金不是非法集資。

房屋租賃中常見的“押一付三”以及入住酒店時都會繳納押金。

實際上,俗稱的“押金”即為“保證金”,按照《民法典》和《民法典》相關法律規定,押金屬於一種特殊的“動產質權”。

按照《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條規定,動產質權是指“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簡單説,不論是房屋租賃、酒店入住抑或景區自行車租賃,需繳納“押金”的目的在於:

(1)確保承租人正當合理的使用房屋、房間或自行車等租賃物,

(2)發生房屋內附屬設施、自行車等損毀情形時,收取押金的一方可以就“押金”優先受償。

從法律層面講,繳納或收取押金,目的在於對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起到一定的擔保作用,既可以督促承租人或使用人正當使用房屋或自行車等租賃物,也可以確保發生不當損害時,出租人或債權人可以優先受償。

二、高利貸算不算非法集資

借高利貸,只是民事借款行為,與非法集資無關係。非法集資涉嫌《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條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對進行非法集資活動的,除了依照《商業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銀行業監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取締非法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等行政處罰外,對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如今投資交易市場活躍,很多人都願意把錢花在投資上,以此來獲得更大的收益。但是在這些公司背後,可能存在非法集資的隱患,所以我們要學會如何分辨非法集資。那麼押金算不算非法集資,押金是不算非法集資,收取房屋押金是合法行為,如果不放心,可以寫一份收條簽字畫押作為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