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登記流程
辦理房屋抵押登記:
1.所提供的資料有抵押合同、登記申請書等;
2.受理申請:相關人員對所交的資料做出審核,審核不過的不予受理;
3.審核:所登記的機關會房屋產權狀況進行審核;
4.登記:對抵押資料進行登記並蓋章;
5.收費發證;
6.立卷歸檔。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本辦法所稱抵押人,是指將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提供給抵押權人,作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本辦法所稱抵押權人,是指接受房地產抵押作為債務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本辦法所稱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餘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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