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土地是劃撥的嗎
是的。安置房不是商品房,所屬土地是劃撥性質。劃撥土地使用權取得與出讓土地使用權取得在成本構成上的差別在於有沒有交出讓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區別於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是按標定地價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於標定地價的40%。標定地價由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根據基準地價,按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期限和地塊條件核定。出讓金的高低是由多種因素決定的,而使用劃撥土地因沒繳納出讓金,所以沒有明確受那些因素的限定,這樣在評估劃撥土地使用權時如何參照出讓土地使用權作因素調整就顯得無所適從了。因此,需要估價師根據具體情況確定適當的估價方法和合理的調整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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