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漏水到樓下誰負責?
很多人在租房的時候如果遇到屋內的設施出現了問題,往往都是會找房東來維修處理的,但有些時候房東卻認為是租客的原因導致出現的問題,因而也會拒絕維修。這樣的情況在房屋漏水的時候出現的比較多,那麼租房漏水到樓下誰負責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租房漏水到樓下誰負責
1.如果你與房東之間沒有約定水管的維修是由你承擔,而且你也沒有過錯,確因水管老化致使樓下損失,那麼你就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由房東來承擔賠償責任。《民法典》規定: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你有過錯就要承擔賠償責任。所謂過錯,就本案是指你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水管已經老化有破裂的危險,卻沒有采取措施防止損害發生的狀態。根據《民法典》規定: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丟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你與房東之間明確約定了水管的維修由你承擔,你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依據《民法典》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二、房屋漏水如何申請賠償
1、首先請房屋質量檢驗部門對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補漏作出鑑定報告;
2、鑑定出來後,如果是相鄰方的原因,可憑報告要求相鄰方立即或及時給予修補,並可向相鄰方提出對修補期間造成的損害作出賠償的要求。如果相鄰方不配合,受損一方可將爭議提交到法院。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假若相鄰方不履行法院的判決,受損方可自請施工隊從樓下維修,發生的費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樓上業主賠償。如果樓上的不賠償,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出現租房漏水到樓下的情況時,具體應該是由哪一方來負責,就要看實際是否在這方面有約定了,如果當事人之間有約定,那麼就按照約定來承擔責任。當然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就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實踐中,房東承擔責任的情況有,而由租客承擔責任的情況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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