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糾紛斷水斷電可以嗎?
租賃合同糾紛,出租人斷水斷電是否合法,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如果租賃合同到期,出租人明確表示不同意續租,承租人無理由遲遲不歸還房屋,出租人斷水、斷電,是合法的。但是如果是在租賃期內,出租人有義務為承租人提供可供正常使用的房屋,出租人無正當理由斷水斷電,是違法的。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可見在合同關係中,出租人交付租賃物,承租人支付租金是合同當事人最主要的義務。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將使出租人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嚴重損害了出租人的利益,法律由此賦予了出租人單方解除合同權。
合同關係當事人只要不違反我國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允許當事人自由地創設權利義務。當事人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人未按約交付租金,出租人有權採取停水停電或停用其他設施等方式催促承租人交租,該規定未違反我國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是有效合同。出租人停水停電或停用其他設施等方式,表面上具有侵權的特徵,但實際上是承租人的事先同意、授權的,故承租人由此造成了承租人的損失,出租人不應承擔。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責任。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責任的,應當承擔責任,在我國侵權行為法領域,公民、法人承擔侵權責任的基本原則是過錯原則,只有在少數幾類特殊案件中使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和公平原則,出租人根據合同約定採取停水停電或停用其他設施,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行為,顯然不適用無過錯原則和公平原則,出租人無任何過錯,故對承租人的損失無須承擔民事責任。
實踐中出租人行使解除權的方式有兩種,一是出租人直接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承租人即產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如果承租人對此有異議,可以起訴要求確認合同解除無效;二是向法院起訴,請求解除合同。
對於出租人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兩種通知方式:一是,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出租人告知承租人必須在一定期限內恢復原狀,承租人在此合理期限內不予恢復的,出租人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發出通知,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內恢復原狀,同時載明如果不再此期限內恢復原狀,合同即自動解除。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之後,此時雙方當事人就應該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來履行自己的義務的,比如説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房屋、承租人按時交納房租等,但是如果是發生糾紛的,此時也是要及時的處理的。
-
物業管理的範圍有哪些?
物業管理的範圍比較廣泛,它幾乎囊括了人們衣、食、住、行、文化教育、醫療衞生等各個方面,概括起來,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1、房屋的維護與修繕管理,這是房屋物業管理的主要方面。房屋及其設備的維護管理保證房屋及設備在正常狀態下適用,不因不合理設施、不正確...
-
民法典房屋租賃合同中滯納金怎樣規定
一、民法典房屋租賃合同中滯納金怎樣規定滯納金是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一種類型。如果是一般的房屋租賃應約定違約金,而非滯納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
-
房子漏雨開發商不給修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房子漏雨開發商不給修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訴開發商。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範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
-
租房中介是否能代簽合同
一、租房中介是否能代簽合同租房中介能否代簽合同,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中介公司有房主的租賃委託書,獲取了房東的許可,那麼租房中介是能代簽合同的。但是如果中介公司沒有房主的租賃委託書,那麼中介就不能代簽合同。租房合同的生效需要具備以下三個條件:1、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