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暫住證要準備什麼材料
辦理暫住證提交的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證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暫住在本市居(農)户內的,應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證原件(複印件),暫住在出租房內的,還應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續或協議,證件地址與辦證人實際暫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應註明辦證人的實際居住詳細地址;
3、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和建築工地內部需集體辦證的,提交加蓋單位公章的有流動人口姓名、性別、户籍所在地、暫住地詳細地址、公民身份號碼、服務處所、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的申領《暫住證》名冊;
4、暫住在賓館、飯店、招待所等旅店業單位,提交暫住旅店業單位出具的在住證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
網籤沒備案後果是怎樣的?
一、網籤沒備案後果是什麼?網籤沒備案後果是房屋買賣行為不發生法律效力。網籤未備案是會受到很大的影響;而且房子現實已經網籤未備案是不合法的,因為網籤制度它是國家的法律當中明確規定的,必須要履行的許可制度。網籤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1、網籤時一定要審...
-
2024借名買房房子歸誰所有
一、借名買房房子歸誰所有?借別人名字買房,房子歸實際支付購房款的出資人。不過,應當滿足兩個條件:(1)借名人與名義人達成借名買房的合意“借名買房的合意”指借名人和名義人約定:實際出資人借用名義人的名義,實際出資購買房屋,房屋歸實際出資人所有。該合意既能將借...
-
一般買房簽了定金能退嗎
一、一般買房簽了定金能退嗎?定金不能退,除非賣家有違約行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
-
買二手房不買了怎麼解除合同
一、買二手房不買了怎麼解除合同?和賣家協議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無正當理由單方面請求解除合同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