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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費的參考依據是什麼

一、房屋中介費的參考依據是什麼?

房屋中介費的參考依據是什麼

1、中介費:一般現金按1%,貸款按2%計收中介費。

2、貸款服務費:按成交額1%收取。

3、擔保費:個別中介公司額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務費,俗稱“擔保費”。

4、代辦房地產登記服務收費,最高不超過500元/宗。

5、代辦貸款服務收費,最高不超過300元/宗。

6、辦理房屋入住有關手續收費,最高不超過200元/宗。

二、房屋中介機構有什麼法律責任?

(1)因中介機構職員的過錯給承租人造成的損失

中介公司的職員因過錯給承租人造成了損失,承租人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擔責任。中介公司作為僱主,不得以職員個人責任為由推脱,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聲稱已將該職員開除而推卸責任。

(2)因中介的過錯給承租人造成的損失

如果中介機構是出於故意而提供了不實的信息,作出了違法的行為,給承租人造成了經濟損失,那麼中介機構應當承擔民事或者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對於給承租 人造成的損失,中介機構應當予以賠償。如果中介機構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有欺詐行為,承租人可以要求中介機構雙倍賠償。參考法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 十九條。

(3)因出租人提供的信息有誤造成的損失

中介機構保證已事先核實為承租人提供的房屋資料,並滿足承租人的特別要求,但因出租人提供的信息有誤或有欺詐內容,應由中介機構承擔損失,先行向承租人賠償損失。

三、租房前要明確哪些問題?

(一)業主身份。如果簽訂合同之人不是產權人,則可能存在代理關係或者轉租關係。若存在代理關係的,則需有業主本人委託代理人的授權委託書原件;若存在轉租關係的,則需要業主本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文件原件。

(二)明確租金和“押金”支付方式。“押金”主要用於抵充承租人應當承擔但未繳付的費用。押金應支付多少,應當按照租期長短、裝修程度、傢俱家電數量和價值等因素來確定,押金數額越高,對出租人保障性能越強。

(三)傢俱、家電等設施約定清楚。並且對於這些附屬設施設備的維修義務也應當明確約定。

(四)水費、電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負擔清晰。

(五)出租人出售房屋的,承租人有保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出租人出租房屋時,承租人可獲兩重保障:第一,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第二,如果承租人不想購買的,也沒有關係,房屋買賣行為,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説,即使出租人將房屋出售了,買方也應當繼續履行租賃合同。

(六)違約責任要明確。比如,出租人逾期交付房屋,或者租期結束承租人逾期退租的,可以每日按高於租金標準收取違約金;若出租人擅自收回房屋,或者承租人擅自退租的,可約定一次性承擔較高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支付未使用租期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房屋中介的業務包括業主租房、購買二手房等,所以這些不同的服務項目會產生的中介費都不一樣。再者,中介公司的中介費不受法律制度統一調控,各中介機構規定的收費標準可能都會有一定的差異,但中介費是經過當地物價局批准的,這要當面和中介機構問詢。

標籤:房屋 中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