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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分割律師:賣掉婚前房產炒股,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杭州離婚律師解答:一方婚前購買房產的性質大家都是比較清楚的,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且不會因為締結了婚姻關係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也不會因為婚姻關係的延續時間比較長而成為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財產分割律師:賣掉婚前房產炒股,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同樣的,如果賣掉婚前房產,所得的現金價值,只是婚前個人財產在財產形式上的變化,不影響個人財產性質的認定,所以呢,杭州離婚律師可以告訴您,婚前房子賣掉所取得的錢,也是個人財產。

那麼,如果該方拿着這個錢去炒股,怎麼認定呢?這個錢是不是就變為夫妻共同財產了呢?

首先我們説這個炒股的本金,本金因為就是婚前房產的形式轉化,依然是個人財產。

然後是大家比較關心的收益問題。

雖然本金是婚前財產,但,該方用這個錢在婚內炒股,付出了時間和精力,屬於投資性的經營行為。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婚前財產在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所得的增值,如開公司、作買賣,投資入股當股東所得的盈利,所分的紅利,屬於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婚內炒股所產生的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配偶可以對這部分進行分割。

那麼,如果這個錢用來炒股虧損了怎麼辦?另一方需要賠償嗎?杭州婚姻財產律師解答説,不需要賠償。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法院不會支持,二是由婚前財產所有人自行承擔。

李曉娟律師,專注於婚姻家庭案件的諮詢及代理。尤其對離婚案件涉及房產、股權公司上市、大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事務具有豐富的處理經驗,能夠根據當事人實際情況設計最優解決方案,為當事人爭取最大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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