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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突然去世,生前欠款怎麼辦?

老話説

借款人突然去世,生前欠款怎麼辦?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但如果借款人突然去世

或者出借人突然去世

是否就不用償還債務

當借款人的遺產

已被分割而未清償債務時

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01


繼承人繼承了遺產



這種情況下,繼承人要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但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

咋辦?



首先

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清償債務。


不足清償時

剩餘的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所得遺產償還。


如果只有遺囑繼承和遺贈

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


02


無遺產可供繼承或放棄繼承



這種情況下,家人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風險提示

作為出借人而言,一旦借款人去世,其繼承人面對陌生的債務,很可能以不知情、債務已歸還等理由消極應對。而通過訴訟程序解決,出借人則需要查明所有繼承人,這無疑增加了訴訟難度。


出借人突然去世

是否就不用償還債務?


債權屬於財產權利的一種,可以由繼承人繼承,繼承人在繼承後可以持借條等憑證向借款人追討欠款。



針對以上法律困境

出借人及借款人

該如何防患於未然

法官來支招

01

及時主張債權或按約履行債務


出借人應當及時行使權利。按照約定的還款時間及時向借款人催討借款,並儘可能留存催討憑證,以免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由此喪失勝訴權。如知曉借款人死亡,應儘早持借條等債權憑證向借款人的繼承人主張債權。


如果借款人的遺產尚未分割,可以和其繼承人協商先以遺產償還債務、然後再行繼承;如果其遺產已經被分割繼承,可以要求繼承人在所繼承的遺產範圍內償還債務,協商不成的,及時向法院起訴,同時可申請財產保全,查封、凍結或扣押相應財產。


借款人應按照約定的借款時間履行還款義務。如拖延還款,一旦出現出借人死亡的情況,並不意味着借款就不用歸還,相反,如果已部分履行,也可能因缺乏證據而難以自證。所以在出借人怠於催討時,借款人應主動履行;如暫時不能按約歸還,也應向出借人説明事由,並獲得相應展期。


02

明確約定借款事項

涉及自然人的民間借貸,一定要出具借條等書面借款憑證,並在借條上寫明借貸雙方的姓名等身份信息、聯繫方式以及借款的金額、時間、用途、借款利息、還款時間和發生糾紛的管轄法院等。

最好有基層組織、親屬或雙方共同的朋友等第三方予以見證,並在借條上簽字確認,這樣一旦日後發生爭議,更有利於法院對事實的認定。

03

保留出借及還款憑證

如今電子支付已被廣泛應用,出借及還款應儘可能地選擇網上銀行、支付寶、微信等電子支付手段,使支付留痕、查找便利。借款人如通過現金還款的,應及時讓出借人出具收條或通過短信、微信等電子信息確認收款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