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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突然去世欠款還能要回來嗎


借款人突然去世欠款還能要回來嗎

天經地義

但如果借款人突然去世

或者出借人突然去世

就不用償還債務了嗎?

律師帶你梳理清楚

 

當借款人的遺產

已被分割而未清償債務時

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

  繼承人繼承了遺產

這種情況下,繼承人要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但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咋辦?

一、首先,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清償債務。

二、不足清償時,剩餘的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所得遺產償還。

三、如果只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

 

 

 

2

 無遺產可供繼承或放棄繼承

 

這種情況下,家人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風險提示

作為出借人而言,一旦借款人去世,其繼承人面對陌生的債務,很可能以不知情、債務已歸還等理由消極應對。而通過訴訟程序解決,出借人則需要查明所有繼承人,這無疑增加了訴訟難度。

 

出借人突然去世

是否就不用償還債務?

債權屬於財產權利的一種,可以由繼承人繼承,繼承人在繼承後可以持借條等憑證向借款人追討欠款。

風險提示

在此類訴訟案件中,借款人往往面臨着以下兩方面的法律困境:

一、信息不對稱。出借人過世,現由其繼承人作為原告進行訴訟,借款人所面對的可能是其完全陌生的出借人,也可能對於借條外的其他事實一概不知,造成了當事人之間對借款及歸還事實的斷裂,導致案件事實無法查明。

 

二、舉證困難。自然人之間的民間借貸大多無第三人的參與,無論是借款、還款都在兩人之間完成。因出借人過世,原本可以直接確認的事實,則需要借款人自行提供證據證明,這些都為還款舉證增加了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