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常識

法院保全費用由誰承擔,大竹縣律師

現在有些人在進行訴訟或者訴訟之前會有保全的需要,那麼法院保全費用由誰承擔?訴訟保全費是什麼? 大竹律師   大竹縣律師

法院保全費用由誰承擔||大竹縣律師

訴訟保全並不是都可以申請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申請訴訟保全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案件必須要有一定的給付內容,即給付之訴

(二)判決的執行具有一定的難度,即被告一方的某些行為,可能會使判決難以執行,或無法執行的。

(三)進入訴訟程序後,判決前進行申請並執行。

(四)訴訟保全申請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擔保,一般是通過訴訟保全費,但是當法院在必要時依職權裁定的除外。

而對於訴訟費用的繳納,我國法律也有明確的規定,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規定。

根據第十條規定: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申請保全措施時,應當交納申請費;

該辦法第三章訴訟費用交納標準的第十四條規定:申請保全措施申請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財產數額不超過一千元的,或者是那種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30元;超過一千元到十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申請保全措施申請費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當然也可以在申請的時候就交了。

該辦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申請人在勝訴的時候,是可以要求被告賠償我們在申請保全的費用的,還有向訴訟擔保公司繳納的擔保費。

訴訟保全費是指你作為原告起訴別人侵權時,為保證勝訴後可以順利執行到對方的財產,向法院提交財產保全申請時需要繳納的費用,大約是訴訟標的的4%左右,有具體的計算公式。訴訟保全費與訴訟費即案件受理費的目的和用途是不同的。只有繳納了訴訟保全費,法院才去進行查封、扣押等保全行為的,並不代表一定能保全到對方的財產。訴訟保全費由你先行墊付給法院,勝訴後對方再賠償給你。

法院在保全措施解除後,就會全額返還保證金。要是對方沒可進行保全的財產,法院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退保證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09條規定:訴訟中的財產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應維持到生效的法律文書執行時止。

綜上所述,保全的金額一般情況下根據保全的金額由申請人預先墊付,申請人可能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