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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職工返聘工傷

法律2.03W
退休職工返聘工傷
退休職工返聘死亡是否屬於工傷
1、退休職工返聘後,職工已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勞動者,因此遭受的人身損害不屬於工傷;2、退休返聘後的職工與單位存在勞務關係,履行職務過程中造成的人身損害,應當由單位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標準為一般人身損害。法條參考:《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第三十五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