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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轉讓股權的流程是什麼

法律2.9W
有限責任公司轉讓股權的流程是什麼
有限責任公司轉讓股權的流程是什麼
一、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一般要經過如下程序:
1.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
2.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3.在轉讓股權過程中,凡涉及國有資產的,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國務院發佈的《國有資產評估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如對國有資產拍賣、轉讓、企業兼併、出售等,都應進行資產評估。股權轉讓的價格一般不能低於該股權所含淨資產的價值。
4.對於中外合資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根據現行中外合資企業法、中外合作企業法的規定,要經中方股東的上級主管部門同意,並報原審批機關審批同意以後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5.收回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發給新股東出資證明書,對公司股東名冊進行變更登記,註銷原股東名冊等。
6.將新修改的公司章程、出資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登記。
董事會是由股東選舉產生的合格董事組成的。董事與股東不同,任何人只要擁有公司股份即為股東,便有權參加股東會。
二、《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第三條
國有資產佔有單位(以下簡稱佔有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資產評估:
(一) 資產拍賣、轉讓;
(二) 企業兼併、出售、聯營、股份經營;
(三) 與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開辦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或者中外合作經營企業;
(四) 企業清算;
(五) 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