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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抵判決緩刑

法律1.79W
羈押抵判決緩刑
判決緩刑的條件

根據現行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第七十四條明確規定,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這就是説,適用一般緩刑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法院認為不關押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三是罪犯不屬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對於符合適用緩刑條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懷孕的婦女;已滿七十五週歲的老年人,刑法明確規定必須適用緩刑,這體現了以人為本和人道主義精神。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綜上所述,關於犯罪人員判緩刑後又犯罪怎麼處理,是怎麼規定的小編已經為大家解答了,關於犯罪分子入和才能被判處緩刑主要是要根據刑法的規定,必須是具有悔罪意識的犯罪分子,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需要經過緩刑的考驗期,並且在考研期間如果違反規定隨時都可能被撤銷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