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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有可能判緩刑嗎

羈押也有可能判緩刑的,原則上罪行較輕,符合緩刑申請條件的,法院判決緩刑的可能性也很大。羈押與是否判緩刑沒有直接聯繫,符合判緩刑條件則可能判緩刑。

羈押有可能判緩刑嗎

適用緩刑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即法院認為不關押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以上兩條缺一不可。但刑法規定,對累犯,不論其刑期長短,一律不能適用緩刑。

《刑法》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

 對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可能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悔罪態度較好,具備有效監護條件或者社會幫教措施、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未成年被告人,人民檢察院可以建議人民法院適用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主觀惡性不大的初犯或者脅從犯、從犯; (三)被害人同意和解或者被害人有明顯過錯的; (四)其他可以適用緩刑的情節。  人民檢察院提出對未成年被告人適用緩刑建議的,應當將未成年被告人能夠獲得有效監護、幫教的書面材料一併於判決前移送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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