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罪既遂刑事責任如何追究?

法律1.47W
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罪既遂刑事責任如何追究?
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罪既遂刑事責任如何追究?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行為人構成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罪既遂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若是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犯罪主體是單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税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税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税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税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