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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交滿十五年怎麼辦

法律1.48W
社保交滿十五年怎麼辦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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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沒有交滿十五年怎麼辦

 根據上述法律法規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因此對於社保沒有交滿十五年怎麼辦的問題,職工可有三種選擇:

第一種選擇:繼續繳費,繳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第二種選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14]17號)第6條規定,參保人員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全部儲存額併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併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第三種選擇:個人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户儲存額。

對參保時間比較長的職工來説,選擇繼續繳費比較有利。像本案中的劉某已繳費6年,系《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劉某55週歲)後,再一次性繳費4年則滿15年,即可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這樣一來,對劉某非常有利。因為,選擇轉移養老保險關係或領取現金,只是轉移或領取個人賬户部分(個人按工資的8%繳納),而社會統籌部分(由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20%繳納和政府補貼組成)則不能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