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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化療醫保報銷

法律2.2W
放化療醫保報銷
放療化療醫保報銷比例

放療醫保可以報銷,住院治療時,如果是在參保地鄉鎮醫院治療,無需專門辦理報銷,在辦理出院的時候,醫院就會辦好醫保報銷手續。如果是在參保地以外鄉鎮以外的醫院治療,那麼出院後攜帶病歷本、醫藥費清單、住院發票、出院記錄、身份證、户口本等單證到參保地鄉鎮醫院辦理報銷。


醫保大病報銷比例:


凡參加醫療保險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計應報醫療費超過5000元以上分段補償,即5001-10000元補償65%,10001-18000元補償70%。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症門診血透、腫瘤門診放療和化療補償年限額1.1萬元。


醫保報銷説明:


1、使用特殊醫用材料或使用單價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醫用材料,以及進行人工器官的安裝和置換,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國產普及型價格支付90%。


2、慢性腎功能衰竭在門診做透析,器官移植後在門診用抗排斥藥,惡性腫瘤在門診化療、放療、介入治療或核素治療的基本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90%。


3、門診特殊檢查治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80%,個人自付20%。


4、連續繳費與報銷比例掛鈎,參保人連續參保2年後,報銷比例增加到71%,連續參保4年後,報銷比例增加到72%,以此類推。